8.08.2013

我们喜欢叫鸡,但 是不许你们揭露!(转)


8月3号河南人大作出新规定:从2013年10月1号起,在河

南,个人或单位擅自传播公共场所监控视频,将面临最高3

万元的罚款。《条例》明令禁止在宾馆客房、公共宿舍、公

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安装视频监

控系统,并对此类行为加重处罚。拈花: 我们喜欢叫鸡,但

是不许你们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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