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2014

江澤民為甚麼要迫害法輪功?我們先從江澤民的上台說起。(转)

江澤民為甚麼要迫害法輪功?我們先從江澤民的上台說起。

憲法第二節第七十九條:國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代會選舉產生。而江的上台沒有經過人代會選舉,其上台是不合法的,他是踏著「六四」的血跡上台的,是一個政治投機者。由於對政權不穩的恐懼,由於看到修煉法輪功的人數超過了共產黨員的人數,由於為了搞個人崇拜的目的,不允許出現第二個精神領袖,由於妒嫉……因此而悍然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的非理性的、殘酷的迫害運動。

1999年6月10日,在江的授意下,成立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簡稱610,並層層貫穿下去,這是一個超越公、檢、法,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一個江澤民的私人機構,直接受江的指揮,江的密令通過這個機構直接傳達貫徹下去。這是一個相當於文革期間的「中央文革小組」,和二戰時期的德國法西斯的蓋世太保相同性質的由獨裁者個人直接指揮的組織機構,專職迫害人民。江澤民依仗手中的權勢以權代法、以權壓法,發動了這場曠日持久的迫害,耗費了國家的巨大財力、物力、人力,慘無人道,現在已招致天怒人怨,迫害法輪功已受到全世界善良人們的共同譴責和抵制,江澤民已被各國正義的人們告上法庭,人間正義審判的序幕已經拉開,天懲的序幕也即將開啟。

在這裏法輪功學員本著善念,力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的和被謊言所欺騙的人們,為了你們自己的未來,請放下手中的「屠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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